5.2 社会停车场绿化


5.2.1 社会停车场绿化应有利于车流和人流组织,不应影响停车场夜间照明。
5.2.2 停车场周边及内部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,并宜设置防护隔离绿带,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%。
5.2.3 停车位周围种植的乔木枝下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非机动车及小型汽车停车位不应小于2.5m;
    2 中型汽车停车位不应小于3.5m;
    3 大型汽车和载货汽车停车位不应小于4.5m。
5.2.4 停车场可结合内部分隔绿带或者周边防护隔离绿带建设海绵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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